• 关于开展第一批浦江县人才市场化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
  • 资讯类型:政策法规  /  发布时间:2022-09-19  /  浏览:1331 次  /  

关于开展第一批浦江县人才市场化评价

认定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县机关部门,县属各单位: 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,大力实施“人才强县”战略,打破以学历、职称、职业技能为标准的单一人才评价方式,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价值导向,探索建立与我县人才结构相适应的人才市场化评价体系,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一批浦江县人才市场化评价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对象和名额

(一)认定对象

第一类人员:2018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浦工作,现在我县规模以上非公工业企业工作且满二年以上(截止日为下文之日,在浦缴纳社保连续未中断),学历为本科级别、专科级别、专科以下级别人员(详见附件1),因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、企业认可,经认定后,可破格提级一档人才级别。

第二类人员:2018年1月1日之前或2018年1月1日之后非首次来浦工作,现在我县规模以上非公工业企业工作且满二年以上(截止日为下文之日),学历为本科级别、专科级别、专科以下级别人员,因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、企业认可,经认定后,可破格提级一档人才级别。

认定名额

以上两类人员各按高管组技术工组进行认定,一类高管组技术工组名额各5人左右、二类高管组技术工组名额各10人左右。每家企业只可在一类高管组、技术工组二类高管组、技术工组四个选项中选一项推荐1人。

二、认定办法

主要从申报人的工资待遇、参与专利、工作年限、工作表现和兼职荣誉等五个维度分别按4:3:1:1:1的权重比例进行量化得分,总得分为100分。加分另计。每类人员按总得分从高到低,结合各组名额数确定“破格提级”人员。

工资待遇(40分):以各组申报人2021年度工资总额(以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总额为准)的平均数为基准工资(计基准分20分)。申报人2021年度本人工资除以基准工资乘以基准分,为申报人在该维度的得分,最高不超过40分。(得分=本人工资/基准工资×20分,结果保留一位小数)

参与专利(30分):专家对申报人参与专利情况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名。第一名得30分,后面每一名以30分除以各组申报人数N为间隔分值依次递减得分。[第X名得分=30-(X-1)30/N,结果保留一位小数]

工作年限(10分):以各组申报人在浦工作时间总长(以社保缴费月数为计算单位)的平均数为基准工作时间(计基准分5分),申报人在浦工作时间除以基准工作时间乘以基准分,为申报人在该维度的得分,最高不超过10分。(得分=申报人在浦工作时间/基准工作时间×5分,结果保留一位小数)

工作表现(10分):专家对申报人工作表现情况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名。第一名得10分,后面每一名以10分除以各组申报人数N为间隔分值依次递减得分。[第X名得分=10-(X-1)10/N,结果保留一位小数]

兼职荣誉(10分):专家对申报人兼职和荣誉的综合情况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名。第一名得10分,后面每一名以10分除以各组申报人数N为间隔分值依次递减得分。[第X名得分=10-(X-1)10/N,结果保留一位小数]

企业属性(加分项):申报人所在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加2分,不重复加分:2021年度我县产值亿元以上企业或纳税50强企业。

三、认定待遇

经人才市场化评价“破格提级”认定后人员,可享受以下待遇:

1.一类人员在享受人才政策时,原专科以下级别提级到专科级别享受,原专科级别提级到本科级别享受,原本科级别提级到研究生级别享受。已享受人才政策人员,按已享受政策更高一级的标准进行差额补足。

2.二类人员中“破格提级”认定为专科级别、本科级别、研究生级别人才的可享受一次性奖励。具体内容见下发文件或咨询企业属地。

3.按“破格提级”认定后的人才级别享受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。

四、认定程序

1.公告。在新闻媒体上公告通知,提高工作的透明度。

2.报名。申报人登录浦江人才网(www.pjren.com)下载并填写《浦江县人才市场化评价认定申报表》(见附件2,随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,PDF格式电子稿同步发邮箱)。

3.审。纪检、市监、财税、信访、公安、征信等相关部门,对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员进行政治审查,审查申报企业、申报人员是否存在不宜纳入认定的情形。

4.评审。专家对申报人进行量化打分,并提出入围名单。

5.考察。对入围名单人员有关情况到企业实地考察,听取相关人员意见。

6.审批。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最终确定“破格提级”人员名单。

7.公示。“破格提级”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认定条件程序,认真做好第一批浦江县人才市场化评价“破格提级”认定工作,申报表、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于9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(人才办)917办公室,联系电话:84119217。(电子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pjxwrcb0579@126.com)

对工作中发现申报企业、申报人弄虚作假的,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 

附件:1.人才级别相关名词解释

2.浦江县人才市场化评价认定申报表

3.浦江县人才市场化评价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

 

中共浦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   

  2022年8月31日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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