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二手房交易新模式“带押过户”浙江宁波试点成功
  • 资讯类型:热点关注  /  发布时间:2022-10-11  /  浏览:1887 次  /  

“无需提前还清贷款,房子就顺利卖出去了,而且整个交易登记全流程当天完成,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,真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!”据卖方浙江省宁波市许先生、陈女士介绍,自己打算出售的房产还有87万元银行贷款没有结清,需要先筹借资金还清贷款才能进行交易过户,由于短期内无法筹集足够资金办理还贷业务,正为借钱一事发愁。他们从中介那边了解到,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正在试点“带押过户”新模式,便向相关银行发起了“带押过户”业务咨询,在中心协调下,成功办理了该项业务!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06条规定,抵押期间,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。这表示,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动产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转移,俗称“带押过户”。目前,该模式已在宁波市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等银行进行试点,中心也成功完成了多笔该项业务的办理。

不同于以往二手房交易登记过户,“带押过户”模式下,卖方无需提前还清贷款即可办理过户,为确保交易安全,不动产登记办理中还采用了组合登记模式。由于登记流程的优化,现在只需一个窗口、一次收件、一套材料、一个环节,即可同步办理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、抵押权变更、抵押权转移登记等多个业务的“同步办”“合并办”“合并审”,且不会增加业务办理时间,办理起来相当方便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与中心之前试点办理的“带押过户”不同,此次买卖双方的贷款机构为两家不同的银行。针对新的业务类型,中心召集相关银行和中介人员反复协商、研究,打通业务壁垒,优化办理流程,实现了房屋转移、抵押权变更、抵押权转移“三合一”组合登记,这在全省尚属于首例。

传统的二手房交易“先还后卖”模式存在办事群众来回奔波时间长、手续繁杂成本高和资金安全难保障等问题。新模式下,无需卖方筹款还贷,也无需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,只要买卖双方与银行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,就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过户“三合一”登记手续,买方贷款资金将直接打给原抵押银行和卖方,充分保障各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。由于采用组合登记,还能避免之前二手房过户中存在的交易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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