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浦江县公积金中心
索引号: | 330726ZF330000/2022-43731 | 文件编号: | 浦房金〔2022〕10号 | 发布机构: |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 |
生成日期: | 2022-07-01 | 主题分类: | 城乡建设(含住房) | 组配分类: | 政策法规 |
公开形式: | 网站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: | 面向全社会 |
关于调整2022年浦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
关于调整2022年浦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》及《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范围的通知》规定,现就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时间
基数调整工作于2022年7月10日—7月25日完成,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于2022年7月起执行。
二、缴存比例
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%~12%,缴存单位可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。
三、缴存基数
1.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范围为2070-27936元。即月缴额最低为208元(单位、个人各104元),最高为6704元(单位、个人各3352元)。
2.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范围为2070-27936元。即月缴额最低为208元,最高为6704元。
四、办理程序
登录金华住房公积金网(Http://zfgjj.jinhua.gov.cn/),网上业务登录—单位登录—新版公积金单位网厅,选择“法人数字证书”方式扫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自行办理。
五、其它事项
1.请各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所属下属单位。
2.联系电话:84121723、89381391;地址:月泉东路60号。
特此通知。
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
2022年7月1日
信息来源:综合计财科